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一行出国,被人实名举报“公款旅游”。历时一个月零十天,宁陕县纪委、安康市纪委迟迟拿不出调查结论。其间,当地开发商拿出10万元要举报人公关媒体,后有人到举报人家门口进行威胁。
媒体披露此事后,当地纪委对西部网称,“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安康市纪委已对叶庆春的错误行为予以立案”。
宁陕县纪委副书记肖仕荧说,调查取证已经基本结束,“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而封口费一事并没有提及。
虽然纪委称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但实际上,早在9月当地纪委就已经在调查此事。
11月2日,宁陕县纪检监察网刊文称,2013年9月25日,华商网论坛出现《宁陕副县长叶庆春公费欧洲旅游、入股公司阻断交通、购买26个墓地》的帖子,该县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的工作人员迅速编发了舆情信息,经分管领导审定,呈送该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邝贤君。“邝书记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网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又经过了一轮媒体曝光,调查结果迟迟未见公布。宁陕县纪委的说法是:“目前,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已进入审理处理程序。处理结果,县纪委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又联系了实名举报人柯尊年。他说,媒体介入之后,宁陕县领导找到他,希望他尽量不要再接受媒体采访,并称出国旅游中涉及的县管干部一定会依法严格处理,对于其因为实名举报而被打击报复一事也将进行追查。
宁陕县公款出游一事涉及的领导干部包括副县长叶庆春、宁陕县教育局局长石功赋、宁陕中学党委书记王健。
“他们只是说要处理,但是怎么处理还是没有说。”柯尊年告诉记者,他正在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自己实名举报的回复。根据规定,公民有权向国家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并予以保护,“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9月25日,柯尊年向安康市纪委实名举报副县长公款旅游、开发商提供封口费一事,但相关部门至今没有给他正式回复。此间,开发商曾带人围在柯尊年家附近,踹门并对其进行威胁。
今天,记者多次拨打宁陕县纪委书记邝贤君、安康市纪委书记陈俊哲的手机,但是无人接听。
记者也拨打了叶庆春手机,听到的总是提示音“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不久,他妻子刘小兰回拨电话给记者,但她再次拒绝了记者联系叶庆春采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