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空经济“飞”得更稳(连线评论员)
《人民日报》(2026年03月20日 第 05 版)
对话人:
李 拯 本报评论员
朱克力 湾区低空经济研究院院长
李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好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将于今年7月施行,在空域管理中明确加入“低空经济”。如何看待这部法律对低空经济发展的影响?
朱克力:不妨从企业的具体需求说起。一家从事山区医疗物资运输的公司反映,此前飞行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标准不统一,一条几十公里的航线,往往要等待十几天甚至更久,导致很多应急场景无法落地。明确把“低空经济”纳入空域管理体系,对空域使用、飞行主体、管理责任作出规范,对“怎么飞、谁来管、能飞多高”等问题给出了法治答案,将让低空飞行从“一事一议”转向“有法可依”,有利于稳定行业发展的预期。
李拯:前不久,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出台后,将填补国家层面中大型无人机适航标准的空白。
朱克力:此前国内多家研发“空中出租车”的企业遇到现实困境:样机可以试飞,但没有国家级统一标准,无法开展规模化运营,也难以获得市场和资本的长期信心。有的企业样机研制完成后,因标准不明确,取证周期被拉长,产业化进程缓慢。这份征求意见稿是中大型无人机和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走向商业化的关键一步。
李拯:随着空中无人飞行器越来越多,一些“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等扰航行为造成安全隐患。在新兴产业起步阶段,如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朱克力:“黑飞”就像空中的“无证驾驶”,风险巨大。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关键是从3个方面着力:技术管控前置,全面推行实名登记、电子围栏、飞行报备,从源头减少违规飞行;依法严格监管,明确处罚标准,加大对扰航、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部门协同联动,民航、公安、空管、应急等部门建立联合处置机制。
只有安全可控,才能让低空开放的空间更大;只有在安全轨道上,低空经济才能“飞”起来、“飞”得更稳。
李拯:低空经济目前仍处于从概念到应用的跨越阶段,一些先行区域在发展低空经济上有哪些优势和特点?
朱克力:从区域特点来看,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完整产业链,龙头企业集中,在无人机物流、低空观光等场景已实现常态化运行;长三角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物流需求密集,适合发展城市即时配送、医药急送等业务;京津冀研发资源富集,在应急救援、政务巡检、航空测绘等领域更具优势;成渝地区地形独特、场景多元,适宜发展山地物流、景区观光与应急投送等特色低空业务……
从实践观察,低空物流配送最有可能率先实现规模化突破。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浙江杭州等地,无人机配送快餐、药品、文件已进入日常生活,高峰期单日配送数千单,模式成熟、需求稳定、贴近民生,是最容易从试点走向普及的场景。
李拯:从全国来看,各地都想切入低空经济新赛道。避免一哄而上,坚持因地制宜,各地如何找准自己在发展低空经济中的位置?
朱克力:发展低空经济,各地不必都搞整机制造、总部基地,更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错位发展。
有的县域尽管没有高端制造业,但依托农田与山林,大规模推广无人机植保、森林防火、河道巡检,同样形成了特色产业;有的城市依托丰富的文旅资源,专注发展低空观光、空中游览,打造出差异化竞争力;偏远地区则可以聚焦应急救援、物资投送,把低空技术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每个地方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做精一个场景、做实一项服务,就能在万亿级市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李拯:政策托举给力,企业增添活力,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让我们看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更好结合,看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具象呈现。低空经济不只是产业经济,更珍贵的价值在于让天空成为新的公共基础设施,让急救物资更快送达、农业生产更高效、应急救援更及时、公共服务更普惠,从而更好造福人民。安全为先、应用为重、民生为本,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一定能推动低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