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网评:公务人员脱岗追星被处理,不冤!
1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纪委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明星王菲到该中心办理业务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分别给予该中心工作人员刘珍依、韩婷婷、李楠警告处分。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背上了处分的负担。一些人觉得这种处分有点小题大做,并称公务员也有追星权利。的确,公务员是有权利追星,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星,但是追星应分场合与时间。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正在上班时去追星,谁来办理业务?本是严肃工作,却嘻嘻哈哈追星,成何体统?有个细节是,又是拍照又是索要签名,所处的情况是“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如此一来,等待办事的人岂不叫苦不迭?
而且,在王菲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菲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菲的照片,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如今,王菲相关照片和一些信息已在网上流传,王菲有权维权,而相关工作人员被处理也名正言顺。此前,王菲经纪人已表示不排除依法维权,这足以说明工作人员不仅缺失职业道德,还涉嫌违法。
哪个人心中没有几个偶像呢?如果相关工作人员在八小时外听听王菲的演唱会,找她签名,与她合影,都没有问题。但是在不正确的时间不正确的地方,做出违规的事情,自然该被处分。在为纪检部门铁面处理点赞的同时,也提醒我们的公务人员,别再为了追星丧失职业道德,更别挑战了规定仍无所谓。(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