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彰显全球治理视野(新论)
杨永纯
中国反腐败的实质,是法治中国在反腐领域的切实践行,是一种全球腐败治理的协同战略
近日,中国部署境外追逃的“猎狐行动”引发广泛关注,原因之一是设定了2014年12月1日这样一个“投案自首截止日”。有外媒称,“中国反腐败已从国内伸向国外,寻求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反腐合作网络”。法治框架下的中国反腐正与跨国刑事司法协助紧密合作,构成更加严密的全球腐败治理网络。
从全球来看,腐败的蔓延愈来愈超越文化、国界、制度等领域,形成全球治理灾害。因此,中国的反腐败,也是深度参与全球腐败治理的表现。十八大以来,中国将腐败治理提高到跨国事务管理和全球性问题应对的国际法治高度,积极参与并不断提升在全球腐败治理和国际法治过程中的话语权和责任感,国际主要经济体对腐败本质、蔓延侵害、协同治理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中国的法治反腐也因此取得了国际的善意认可:APEC会议上《北京反腐宣言》的通过、二十国集团峰会核准支持《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亚太经合组织反腐执法合作网络落户北京,中国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参与全球腐败治理的巨大成就,也表明了世界主要经济体与中国进行制度协作的共同愿望。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反腐战略倡导坦诚互鉴、广开视野、尊重多元文化的特殊状况,寻求腐败治理的观念共识。基于这一前提,中国反腐败战略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基于反腐败的形势特征、目标要求,在尊重主权、体认差异等原则引领下,在国际国内两个反腐领域实现遏制腐败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实施方案的总和。中国反腐败的实质,是法治中国在反腐领域的切实践行,是一种全球腐败治理的协同战略。某些国际组织或特定国家戴着陈旧的“有色眼镜”窥察中国,试图弱化或蚀减中国的反腐成就,必然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中国而言,只有建设更加成熟、科学完备的良法体系,才能统筹谋划,让反腐败战略在全球治理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惟其艰难,才更需坚定;惟其善治,才弥足珍贵。
“戮力同心,以治天下”。越是视角纷扰、观念多元,就越要求同存异,善于凝聚共识;越是行不同向、各持利益,就越需辨明大势,汇聚力量。反腐就是以自我净化的法治自觉、勇毅笃行的改革决心、高瞻远瞩的廉政共识、求同存异的全球视野,推动廉洁中国建设。腐败的全球治理不仅需要远见卓识的顶层设计,也需要脚踏实地的制度实践;不仅要打破既得利益的固化结构,还要突破意识形态的藩篱阻隔。中国反腐战略无疑能获得广泛掌声、凝聚最多共识。
当今世界对中国参与全球政治的一举一动认知复杂、心态各异,我国反腐战略的刀锋所向,不可能皆大欢喜。中国惟有以勇于担当的战略定力将自身反腐实践贯彻在全球治理大局,才能使中国的治理思想成为一种战略倡导,一种历史担当,在国际法治的对话与交锋中,显示出中国智慧和大国气魄。
(作者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0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