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欧洲网 > 评论 >

人民日报来论:景区营销勿媚俗

2014-09-03 07:38 来源:人民日报
  广州 曾 金
 
  日前,江苏镇江一景区内某酒吧高挂红字招牌“怡红院”,约10名年轻女子身着薄纱古装招徕顾客……据报道,“怡红院”是该酒吧举办的主题派对名称,目前已在争议声中被拆除。
 
  风景区内开设酒吧,本已属于过度开发,而今又以暧昧的红字招牌吸引游客,实际上是在打情色擦边球,无疑陷入了“无恶俗、不营销”的营销怪圈,说到底是商业利益刺激下的炒作行为。即使“怡红院”真如店家所言系贾宝玉“怡红快绿”所题名字,但假借《红楼梦》中的典型场景,也很难与高雅派对画上等号。
 
  为了赚吆喝不择手段的另类营销,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似乎并不鲜见。但不顾营销伦理的夸大宣传或低俗炒作,往往逾越道德底线,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且传播效果都是短暂的,最终只会影响企业形象与信用。正因此,与其挖空心思策划低俗、媚俗活动,不如在优化景区服务上开动脑筋、多出新招。对游客而言,舒适的旅游体验和过硬的口碑,永远是最好的广告。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03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