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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一周绿评:饮用水源地 岂能建别墅

2014-08-09 08:45 来源:人民日报
    武卫政
 
  ■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就是要对“入口”的水体进行特别保护。违反禁止条款的行为越多,造成饮用水安全事件的风险越大。对这些行为放任不管,隐患越积越多,早晚要出大事
 
 
  最近媒体披露,石家庄饮用水源地岗南水库,居然有人游泳,岸边垃圾不少,水边还在盖别墅;北京饮用水源地密云水库的一个地段,有不少“农家乐”,游客只要花钱,就能进入水库踏水、捕鱼、游泳。这些活动出现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是不正常的。
 
  水是生命之源,人人都想喝干净的水,饮用水安全时刻牵动社会的神经。保护饮用水源地,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所有人的现实需要。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就是要对“入口”的水体进行特别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得好,是应该的。保护不好,理当批评。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能干什么?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明确规定,许多地方也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条例,针对河流、水库、湖泊等不同的饮用水源,做出具体的规定。对照石家庄、北京的相关条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允许游泳、垂钓、烧烤、露营、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更不允许在水边建别墅。
 
  有人说,游泳、烧烤、捕鱼、搞“农家乐”的都是老百姓,娱乐一下,赚点小钱,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有那么严重吗?为什么要管得那么严?可是,在很多人心目中,既然是饮用水源地,就应该从小事抓起,认真保护。大道理不重复,这里只讲三个理由。
 
  首先,人们对吃的喝的,讲究眼不见为净。饭店里经常有这样一幕,一个馒头掉在地上,其实捡起来撕掉脏的那一小块,完全可以吃,可是有多少人再去吃它?游泳也一样,对于偌大的水体来说,游泳确实不会排放多少污染物,但是眼看着有人在作为饮用水源的水里游泳,许多人就是觉得不舒服。
 
  其次,污染物会积少成多,日久为害。一个人游泳,与十个人、几十人游泳,对水体的影响不一样;几块瓜果皮和一堆瓜果皮的污染程度截然不同;一家“农家乐”和几十家“农家乐”排放的垃圾、污水,不在一个数量级。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不超过环境容量,靠自然力就能自净,超过环境容量,则会造成危害。饮用水源地是娇嫩的,需要细心呵护,污染越少,好水质越有保障。
 
  再者,违规会造成“破窗效应”。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被人打破;一个干净地方,一旦地上出现垃圾,没人收拾,垃圾会越来越多。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能干这不能干那,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对经验教训的总结。违反禁止条款的行为越多,造成饮用水安全事件的风险越大。对这些行为放任不管,隐患越积越多,早晚要出大事。
 
  照此看来,说饮用水源地保护无小事,一点儿也不过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蚁穴刚开始并不大,怎么也不会毁掉一条大堤,后来蚁穴越掏越大,才引发管涌,细流变成急流,小口子被冲成大口子,才酿成大祸。对于饮用水源地来说,游泳、吃饭、捕鱼这些小事,正是一个个小蚁穴,不严格管理行吗?
 
  对于那些明显违反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更不能不管。不管,老百姓会说“你们欺软怕硬,选择性执法”。管吧,可能对方确实不服管,单靠保护区管不了。好在媒体曝光了水边在建的别墅,住在石家庄的省市领导也喝岗南水库的水,应该过问一下这些项目是否违规。调查结果如何,群众拭目以待。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09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