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艳
◆相对于个人倡导环保,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着天然的优势,往往能够四两拨千斤,也容易将约束和激励用于实践,促使“单位人”更快地提升社会需要的环保意识,并将意识转化为习惯性的行为
不久前,清华大学复活“僵尸自行车”、免费发放给师生使用的新闻一经媒体报道,受到了各方赞誉。大学里的废弃自行车被称为“僵尸自行车”,这些自行车并非完全不能再用。清华大学动员志愿者,通过拆装整合,首次复活了500辆废弃自行车。笔者并不想过多赞誉这件事本身对环境的贡献,倒更想说说校方在废物再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可以断言,如果没有校方出面,这些“僵尸自行车”不仅一直还僵着,而且数字还会不断扩大。由此联想到一位朋友的烦恼:眼见着单位的纸张和其他垃圾都往一个箱子里扔,她心里总是很着急。她认为由她倡导大家把纸张和其他垃圾分开,也不太合适。“盼着单位能主动这么做,其实很简单,就是放两个垃圾箱,把纸分出来就行。”可单位一直没有关注到这个问题,她的烦恼也一直在持续。
没有理由指责朋友缺乏责任感,倒是觉得这些事情由单位出面倡导效果会更好。也因为朋友的烦恼,笔者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主管垃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办公区垃圾分类了吗?主管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部的废灯管有没有送去危废中心?倡导绿色出行的交通委员会有没有鼓励自己的员工绿色出行?产生这样的疑问,并非怀疑职能部门的工作能力,而是想搞清楚肩负环境保护重任的单位,他们自己有没有拿出切实的行动。
环顾我们身边,主动破坏环境的人还真不多。但和我的朋友一样,即使有着良好教育背景、本身不乏环保意识的人,想让他们前进一步,成为环保先锋,似乎又很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与环保需要约束与激励的特质有关。环境保护的约束和激励当然首先应该来自社会,但在目前社会意识尚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单位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
如此一来,是不是高估了单位的作用?其实,如今相当多的人还是“单位人”,单位作何要求,拥有怎样的文化,对员工的思想行为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相对于个人倡导环保,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着天然的优势,往往能够四两拨千斤,也容易将约束和激励用于实践,促使“单位人”更快地提升社会需要的环保意识,并将意识转化为习惯性的行为。
也许有人认为,让单位做环保,是给单位添麻烦。笔者认为,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工商企业,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这样的责任不仅表现为少给环境添负担,也表现为单位的环境意识以及员工的环保行为。
单位做环保,其实并不难。拿朋友的单位来说,多放个垃圾桶真是个简单的事,却能达到资源回收、环保意识培养的多赢效果。再比如,鼓励员工将家中的废旧灯管、过期药物、手机电池等危险废物拿到单位,积攒多了,由单位联系相关部门处理,比个人处理要简单得多。
单位的环保行为,也需要激励。“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消防安全先进单位”,不少单位的大门前有许多这样的牌子,说明大家以此为荣。有关部门不妨也设立个“绿色单位”的奖项,鼓励单位节能、环保,让各单位以绿色环保为荣,更好地行动起来。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28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