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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新论:找准创新驱动的“治理空间”

2014-05-28 07:48 来源:人民日报
    (李 研)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找准各自“治理空间”之时,就是我们实现创新驱动之日
 
  日前,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正式成立。从先于全国实现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到提出建设社会组织大厦,中关村对体制机制的不断突破,成了它在高科技之外的又一标签。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除了科学家、企业家,又多了社会组织的秘书长们,他们忙碌的身影,穿梭于政府企业之间——宣政策、办论坛、推产品,让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落地生根。
 
  打造充满活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推动创新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这种社会组织发育的“中关村现象”,看似与科技无关,实则为科技创新驱动带来了重要启示。
 
  一方面,市场导向下的创新活动能催生社会服务。科技企业家的创业行为,是缝合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有效办法。但科技企业家的专长不在“公关”,而是技术创业。当研发生产什么由市场说了算,企业只需要对市场负责、专攻技术和市场的结合点时,便对政策信息、公共关系等“订制化”服务有了需求。由此,服务高科技企业的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顺势而生,可以保证科技企业家技术创业行为的专注度。
 
  另一方面,创新需要“政社分开”。政府和社会组织是参与创新过程的两种不同主体,前者具有税收强制力和行政权力,后者依靠承接公共服务和社会筹资运行。前者优势是规范管理和宏观统筹,后者更擅长为创新活动提供多元化、即时性的服务。政府可以把行业信息收集、规划研究编制、信用体系建立等以“订单”形式外包,而社会组织也可经充分竞争完成优胜劣汰。当两者在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上,形成一种理想分工和互动局面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自然提升。
 
  分析美国、瑞士、韩国等创新型国家的创新体系,就会发现: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和政府之间,存在大量自发产生的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它们普遍由专业人士经营,提供各式差异化服务项目,如著名的拉斯维加斯电子产品展,实际上是由美国电子消费品制造商协会为其会员企业提供的产品推广服务。类似的社会组织近年来在中关村发展迅速,尽管仍然面临筹资能力弱、专业人才缺乏等挑战,但随着国家层面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个良好的促进创新的政社互动局面正呼之欲出。
 
  市场、政府、社会都有各自促进创新的逻辑,现代化的创新治理首先需要划分出各主体间清晰的“治理空间”。完成创新的过程,需要让企业冲在前面,同时给予社会组织生长的空间,确保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等方面的托底职能。创新的信号必须像水面的涟漪一样,在市场的推动下,从位居中心的企业不断向外围的社会组织、政府扩散,最终实现创新驱动的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和环境治理间的有序平衡。
 
  早在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北京中关村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号角,可以期待,当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找准各自的“治理空间”之时,也是我们实现创新驱动之日。
 
  (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后)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