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叔”们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时,“铺叔”又怎甘寂寞?而与那些“房叔”故事比较,有一个情节很是令人震撼:这个局长大人出资“7000万元中5000万元是现金”!端的是财大气粗!不过,此案更大的看点还在于,实力不凡的东莞“铺叔”局长的最终曝光,不是网友举报,不是有关部门起获,却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内讧。
当下,不乏“情妇反腐”、“小偷反腐”等等千奇百怪的桥段,当然,更有“内讧出贪官”这样神奇的故事。
东莞“铺叔”局长一案里,如果翻脸者举报属实,“铺叔”局长出资7000万元参股,且其中5000万元是现金,那我们不得不对其财产情况表示严重质疑——一个镇国税分局局长,官阶估计只有小小的股级,合法收入断不会高到哪里去,何以拥有如此巨额财产?而其回应称这些商铺都是他大舅子的,那又为何以罗绍强的名义参股?难道公务员可以凭借权势经商参股、寻租利益?显然,这些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
曾有网友说:“反腐败就好比隔墙扔砖头,砸中谁就是谁!”反腐靠内讧,更是“隔墙扔砖头”的一种——如果当事双方没有闹翻、窝里斗,那大家不是就都相安无事了?
显然,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要走的路还很长——必须反省的是:现有的预防腐败的“制度们”,究竟无力、空洞在何处?究竟有多少漏洞能让贪腐官员胆大妄为、游刃有余?如果不是贪腐群体出了意外,要揪出他们,是不是根本没戏?靠内讧来反腐,只能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与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