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年至今,深圳海关兴建了10余个福利房项目,分布于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等5个行政区。单身宿舍、两居室、三居室,楼梯房、高层住宅,品种各异,数量繁多。“这么多项目,可以和小型地产商媲美了。”有业内人士感叹。(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深圳海关这样一家单位兴建10余个福利房项目的例子比较少见。在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后大建福利房,不符合房改规定和发展趋势,深圳海关兴建福利房是在开倒车,是典型的“顶风作案”。
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还让人产生不少疑问:深圳海关的上级部门对此知情吗?深圳地方有关部门知情吗?如果上级部门不知情,就属于监管失职;如果上级部门知情而不查处,则属于包庇和纵容。深圳住建部门对此是不是完全知情?值得追问。
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其一,房改后福利分房的“尾巴”不仅没有割掉,而且还很长。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这种“全保障”现象说明某些部门、某些系统已经成为“独立的福利王国”,完全脱离了国家政策约束。其二,中央驻深圳单位这一特殊身份或许让深圳海关钻了监管漏洞,中央监管鞭长莫及,而深圳方面可能不敢管或管不了。其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房改政策以及相关禁令。在笔者印象中,相关政策似乎就在当时热闹了一阵子,后来未见督查和落实。如果每一项住房政策落到实处,深圳海关不能也不敢为自己大建福利房了。绝不能让1998年房改政策和相关禁令半途而废,应该对全国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