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去乡里办事要交过路费,在城区居住的教师和干部职工到乡里上班要交过路费,林场防火巡查施业要交过路费,企业往城区送货要交过路费,甚至连村民到田地里干活也要交过路费。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则坦承,收费站设在这里,目的就是为了能收到过路费。(6月5日《法制周末》)
据报道,2012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将111国道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城区至白桦乡段的双向两车道的水泥公路,加宽改造成了双向四车道半封闭的一级公路。11月白桦收费站开始“收费”。收费对象几乎涵盖当地所有行业,连下地农民也要交纳过路费。工程指挥部竟回应:在此设站就是为了收费。
这是典型的路霸行径。“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在电影电视剧中土匪口中常常可以听到。而此白桦收费站也正在做类似的事情,而且是“合法”地收钱,给白桦乡的群众带来很大的不便,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让他们苦不堪言。
即使是土匪路霸,面对平民也不会动手(没有油水),而白桦收费站是来者不拒。全国各地正在陆续地撤除公路收费站,这是大势所趋,白桦收费站的建立本身就值得质疑。
白桦林收费站有敛财嫌疑。据悉,该收费站不像高速公路一样按实际行驶里程收费,而实行的是区间收费。即不出两个收费站的区间不收费,出收费站就按整个区间收费,不管实际行驶里程有多远,哪怕几米、几十米。而白桦林坐落在白桦乡境内,过收费站往南大约2公里,路东二三百米处就是白桦乡政府的办公楼,白桦收费站将白桦乡拦腰截断,开车到乡邮局、乡卫生院、乡派出所、乡社保局等地方办事,都要经过收费站,一个来回就要给收费站交40元的过路费。这样的“短途”依旧按区间收费。这样的收费完全没有按当地实际情况来决策。这样一来,收费站能够获取巨大的利益,却是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
“要致富、先修路”,修路本身就是为了给人民带来便利,为人民谋福利。而白桦乡的这段一级公路却给当地民众带来的是负担。当初国家对这条路加宽改造时,给了村民一些占地补偿款,但现在过一趟收费站就要交40元钱,要不了几年,给的那点补偿款就会花光,到时,地没了,钱也没了。当地的企业、公司每年也要承担巨额过路费,也影响了其经济效益。所以,白桦一级公路的修建不仅没有给当地人民带来福音,反而因为白桦收费站的强盗式收费损害了当地人民的利益。这已经本末倒置了,人民利益至上。
笔者建议收费站按实际行驶里程收费,因地制宜,对农民应该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免收,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地企业、公司的效益等等,不能盲目的“敛财”,要真正地为人民群众着想。
文/岳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