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管理办法
政府网站禁登商业广告
本报海口11月26日电 (记者丁汀)海南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实现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办法》强调,政府门户网站不得擅自关停,页面布局应确定1种主色调,合理搭配辅色调,总色调不宜超过3种。
政府网站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
此外,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分为省级平台和市级(设区的市)平台。省级平台为省级政府部门、县级政府和未设区的市级政府提供服务,市级平台为本级政府部门和区政府提供服务,县级及以下政府不再建设技术平台。市级平台应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27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