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葬,每年少建一座公墓
王灵芝 刘洪超
3月的一天,来自沈阳的王女士与190位家属在沈阳市殡葬管理处的组织下来到大连,共同参加今年第一期骨灰撒海活动。这样的海葬,沈阳今年将举办45次,目前已有2000多名家属报名参加。
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2012年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在全省实施骨灰海葬免费政策。2016年,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8个内地市户籍的死亡人员,海葬补贴标准为1600元;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市户籍的死亡人员,海葬补贴标准为1200元。
“今年,沈阳又增加了100元,也就是补贴1700元。此外,我们还能享受一些免费项目。”参加过海葬活动的吴先生介绍,“家属可以通过电话、网站、现场报名等方式参加,提供几份证件和手续就可以了。”
“2016年,沈阳骨灰撒海约3000盒,接近年遗体火化总量的3%。”辽宁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实施5年来,全省海葬总数超过2.2万份,通过推行海葬,全省相当于每年少建一座中型公墓。”
记者获悉,除了海葬,辽宁还推出了两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一是实施骨灰长期寄存免费政策,凡是将骨灰在殡仪馆寄存20年(含20年)以上的,实行免费寄存。二是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奖励政策,凡在公墓内选择上述3种葬法的,每具骨灰奖补1500元。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05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