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收藏,天上掉“馅饼”要当心(以案说法)
本报记者 张璁
【案情】浙江省嘉兴市警方近期破获了一起藏品鉴定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被害人遍布全国。
警方调查发现,收藏人首先会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声称其公司可以高价收购古玩、藏品。收藏人将藏品拿到公司后,业务人员会请“鉴定大师”对藏品做初步鉴定,给出一个大致价位。“大师”报价一般都是几十万元,一些“好”的藏品甚至价值上百万元。一听自己的藏品值钱,收藏人一般都会乐意与公司签订收购藏品的合同。但合同生效有前提,即藏品必须能够通过仪器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该公司才会收购。不过,这个仪器检测价格不菲,检测一项化学元素就需近1000元。
圈套就在这里:收藏古玩是假,借机检测牟利是真。原来,只要有藏品检测,检测员就会把物品的电子检测单发给该公司相关人员,由其自行填写每个元素的含量,目标就是使藏品不符合标准。但由于收藏人已经支付了检测费,按照合同,这些钱就都进了该公司的口袋。
警方还发现,该公司曾经网购了多批曾出售或购买藏品的人员名单,由业务员通过电话销售的模式吸引收藏者“上钩”。不少收藏者就在“买家”的花言巧语下进行了检测。近100位收藏者花了1万到3万元不等的检测费,最后的检测结果都是藏品没有达到收购要求。
【说法】警方表示,该案嫌疑人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嫌疑人虚构古玩、藏品值高价的事实,使收藏者误以为其是正规的工艺品公司,会帮其高价出售藏品或者拍卖藏品,并用“虚构高价收购合同”的欺骗方式误导收藏者,使收藏者产生对自己的古玩、藏品值高价的错误认识。嫌疑人存在隐瞒真相的事实,以此来骗取收藏者出高额的鉴定、交易等手续费,使收藏者损失钱财。
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利用收藏人急于套现或高价出售藏品的心理实施诈骗。随着古玩市场的兴起,不少人都将自己收藏的古玩、藏品拿到古玩市场进行鉴定、检测,殊不知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一空当设下陷阱。广大收藏者们应对自己手上的古玩、藏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因为对方“虚开高价”的诱惑,误认为手上的古玩、藏品可以价值连城。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笔意外之财很可能就是鱼饵。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14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