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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近千名公务员违法兼职 最高涉及“副市长”

2015-09-09 08:4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千人逾规捞外快  最高涉及副市长 
台湾公务员 违法兼职行不通了
本报记者 张 盼

 

  台湾桃园帅哥消防员陈柏翰因长相酷似明星吴尊,受邀成为综艺节目《康熙来了》的嘉宾,并被主持人小S评为“近半年来看过最帅的男生”。近来他接拍多条广告,频频曝光。在人气爆棚之际,烦心事也随之而来。有人投诉说,他身为公务员,兼职拍广告的行为涉嫌违法,严重的话可能饭碗不保。

  “副市长”引媒体猜想

  连消防员兼职都违法?在台湾,像陈柏翰这样的消防员也有公务人员身份,而台湾“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也不得任意兼职。如果有公务员违反规定,应先予撤职。如今台湾公务员违法兼职问题突出,更是把陈柏翰推到风口浪尖上。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铨叙部”(台“考试院”下设机构,主管公务员事务)近日确认,涉及违法兼职担任公司或商号负责人的台湾公务员有近千人。而台湾“监察院”下辖的“审计部”早在今年5月就采取大动作,彻查全台公务员违法兼职,让陈柏翰可能面临遭停职危机。

  “审计部”发言人李顺保说,这次清查针对所有考试进来的正式公务员、约聘雇人员、工友技工及公立学校教师的兼营商业行为。全台清查中,涉及职务最高者为某县市“副市长”。“铨叙部”未公开这位“副市长”的姓名,由此引发媒体对违法“副市长”的广泛猜想。

  台湾记者由此展开调查。部分县市正副首长,若不是因工作关系需挂名兼任职务,就是在大学院校兼课,前者皆属于法定兼职,也少有支薪,后者则合乎规范。比如台南市长赖清德,目前身兼台南市肉品市场、台南农产运销公司董事长,属于法定兼职,但均未支领每月各1.6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酬劳。副市长曾旭正从台南艺术大学借调,每周需义务返校授课4小时,同样不算兼职。

  清查标准越来越严

  台大新闻所教授彭文正于电视台主持谈话节目,曾引发公务人员“兼职”是否合法的争议,坊间有人怀疑“审计部”此次大清查是受彭文正案波及。李顺保称,清查重点在于公教人员是否违法“兼营商业”,像彭文正“兼职”主持谈话节目问题,由于不涉及商业登记,并不在此次清查的范围。

  此前台湾“监察院”曾对某公教人员个案进行调查,而清查全台公务员兼职尚属首次。

  每年11月开始,近6万名台湾公务人员都要集体做一件事——申报个人财产。20多年前,台湾当局出于端正政风,确立公职人员清廉行为的考虑,公布实施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此后经过不断修订完善,形成了包括“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政治献金法”等在内的一整套“阳光法案”,对维护岛内公务员廉洁奉公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但法律网络并非牢不可破,仍有一些空子可钻。对于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违法兼职现象,当局曾经长期睁只眼闭只眼。

  如今,民意所指,律法所禁,违法兼职问题被放在了镁光灯下,再想混水摸鱼恐怕就行不通了。根据“铨叙部”的规定,兼任停业中、未申请停业却查无营业事实的公司负责人、董事或监察人,挂名或明知并兼任公司负责人等职务,均属于明确违法。李顺保说,如果违法兼任董事、监事却“有对价关系”,就算是继承家中事业也“不可以”。

  最少百人接受惩处

  “铨叙部长”张哲琛透露,后续将由各机关根据原则提报“监察院”,再由其做出惩处。依据相关条例,公务员惩戒处分可依情节程度分为免除职务、撤职、剥夺、减少退休(职、伍)金、休职、降级、减俸、罚款、记过、申诫等。

  此次违法兼职的千余人中,实际参与经营或领有报酬者,属情节重大,依法均应停职并移送“公惩会”处理的,约有百人左右。另有政务人员、简任常任人员及地方民选负责人等约50人,需送请“监察院”项目调查。为杜绝公务员违法兼职再次发生,“铨叙部”将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经济部”等主管机关商议建立查核平台,每年定期查核。

  据台媒报道,陈柏翰爆红后仍在消防队服务,也未表明踏入演艺圈的意愿,但接连被保养品及药妆店厂商相中拍广告,贩卖商品属商业行为,因此被人投诉“违法兼职”。联系4年前某消防员替人拍婚纱照遭停职,若比照前例处理,他恐怕饭碗不保。

  相比各当事方的众说纷纭,台媒的立场无疑坚定很多,即呼吁“公务人员兼职案必须彻查到底”。《中国时报》评论称,公务员须依规上网申报财产,人民有权知道并“揪出”涉嫌违法或未能利益回避者。“监察院”负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组长黄竟修表示,理解部分无辜受波及公务人员的“不爽”,但他坚持,身为公务人员必须接受公众监督,从“阳光法案”到处理违法兼职,就是要端正风气,树廉立威。有些人认为隐私会被泄露,但出于公义与私利之平衡,必须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