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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之歌系列报道之二

2014-05-29 09:17 来源:中国网

在创新中触摸高度

——黔东南州法院刷新思维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纪事之二

团结奋进的院领导班子。右四为党组书记、院长王四新

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务实苦干、争创一流的法官群体。自2011年11月新一届班子成立来,在党组书记、院长王四新的带领下,全州法院全体干警艰苦奋斗,团结拼搏,锐意进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在苗乡侗寨里描绘出了一幅人民满意的美丽画卷。雷公山巍巍,见证着苗乡侗寨大地上无数执法为民的故事;清江水潺潺,回荡着这片热土上公正司法的铮铮誓言。

火塘边调解暖身心

温馨司法,绿化天平——给法律注入温度

目前因国家环保立法较为宽泛,基层操作时有困惑,执法尺度不一,同时环保案件数量上升,环保体制存在障碍。州中院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于2013年3月组建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专门审理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统一全州执法尺度,为护航生态文明提供专业化呵护。该庭已审结刑事案件13件,推进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推行生态恢复补偿,推出组合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促使该类案件逐年下降。

剑河县苗族农妇潘祝英燃烧田中秸杆,引发毁林760亩,损失近百万元。县法院秉承“温馨司法”创新思路,让过失损害生态者“还有岁月可回头”,开庭时组织潘与村民组先行调解:潘向村民共赔偿2000元,并当庭兑现;潘要在过火林地重新植树交付原主。法院对潘从轻处刑6个月。潘出狱后即与丈夫雇请10人,上山搭起草棚,吃住山上,苦干一冬春种满树苗,验收合格移交村民组。潘祝英及其丈夫说:哪怕磨破双手,也要造出好林子回报法官好意啊!

剑河法院还在推进“温馨司法”中,对被告人朱某实施人性化处理,由干警押着去其老家探望重病老母,在灵堂见父亲最后一眼,朱某被法院人性化举措感动得热泪盈眶,主动退还赃款200多万元,使受害群众得到赔偿,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法律变得温润而鲜活。

近两年来,全州法院弘扬剑河经验,推行了“温馨司法”的人性化办案方式,探索适用非监禁刑,实现了“刚柔相济”助力社会和谐的初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2份,都产生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锦屏县法院对美乐村202户与扣文公司的山林转让纠纷,耐心调解半年,终使双方相互谅解,案结事好。

打造“三语法官”,创建“三语法庭”,是黔东南为法律添温度的又一新招,为全国首创。黔东南“留守老人”和妇女中的诉讼当事人,大都文化低又不懂汉语;前来旅游及工作的外籍人士增多;法院新进人员多数不懂苗话侗话,找当事人交谈时,妇女和小孩一听“客家话”(汉语)就躲开,并常发生不明白判决效果引起二审的诉累。因此,中院新班子一上任,即实施“‘三语’法官工程”,要求法官既懂汉语,又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言,又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对话。许多干警开始不理解,王四新开导说:不要以为外语运用还很遥远;凡事要有前瞻性,把握主动权;“三语”将让你们掌握多般武艺适应时代需求,为司法注入温度,工作更得心应手。通过努力,目前全州法院990余名干警中,能较熟练掌握“双语”者(汉语和一门少数民族语言)达210名,占21.2%,熟练运用“三语”者(“双语”加一门外语)达115名,占11.6%,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7.5和4.6个百分点。走在前列的黎平、雷山、丹寨等县法院,利用“三语”资源开办“三语法庭”、“双语法庭”,收效良好。这一创新,让法律平添温馨,各界反响良好,国内外近200家网站纷纷报道。

法官深入农户养殖场调查了解

来自群众,服务群众——让司法生动起来

由于加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同时开展“亲人廉洁寄语”“法官沙龙”等法院文化活动,尤其是扎根群众中获得丰富营养,全州法官自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尺度,将所获养份与责任心回报社会、奉献人民,推出各种“司法服务套餐”。

施秉县法院创办了“女子法庭”:在县域南北两端分设双井、牛大场两个法庭,全由女法官担纲。她们在少数民族山区,发挥男子无法企及的长处,践行女子特有的细致与耐心、柔韧与温润、爱心与责任,将法制和人性的清泉润泽四乡八寨,让老百姓领悟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享受优质司法产品的独特韵致,成为水做的法庭、亲民的天平,深受群众拥戴,被誉为“调解纠纷的种子选手”,双进法庭获得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近三年两法庭结案率均达100%,调撤率95%以上,巡回审理率、陪审率等远超州考核指标。

岑巩县法院创建了“移动法庭”。该院于2012年12月,派出1名副院长及立案庭长、行政庭长、审监庭长,来到新建的城北新区和工业园区,新建了移动法庭,吃住都在新址,“像移动电信一样覆盖广又便捷”,随时随地提供流动性优质服务,现已受理纠纷144起,其中成功调处128起。锦屏县法院深入华寨村,指导其运用现代契约精神,结合乡土经验和民俗,修订乡规民约,推行“合约制”村民自治,并对矛盾双方上门唱“劝和歌”开导。如今,该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百姓日子快活而滋润,被评为贵州省“十佳和谐村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两年受理各类案件共54795件,审结53227件,结案率97.14%。

两年多来,全州法院共有34个集体、65名个人受到州以上表彰,中院立案庭被最高法院授予“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政法委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被团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施秉县双井“女子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关心百姓细微处,写好为民大文章。近两年间:假日法庭、QQ法庭、夜间法庭、集市法庭、田间法庭、汽车法庭等密集推出,群众在家门口就接受开庭,减少了诉累。

“庭、站、点、员”便民诉讼网络形成,非法庭所在地的村建了708个巡回办案点,90%以上案件巡回审理。

“三道防线”,小额诉讼,口头诉讼,诉前咨询、诉讼风险告知等便民举措陆续问世。

42个基层法庭启用电子签章,为群众降低了诉讼成本。

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729.35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申请人兑现司法救助金83.63万元。

改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处方法,帮助3985个家庭走出崩溃边缘。

……

群众叫好。社会称道。

该州法院还有一种荣誉,叫“口碑”,青山绿水间的口碑。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获得群众称赞

今年2月7日,州县法官年后上班第一天下乡巡访,遇上十多位山民唱起这样的茶歌:“这杯茶来清又清,要敬我们好法庭,走村串寨来办案,一清二白又公平。苦心调解劝和好,夫妻重修旧时情。邻里不再闹纠纷,四乡八寨得安宁……”  

歌声,还在苗乡侗寨久久飘荡。(记者 龚超 苟敬萍 通讯员 王家良 刘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