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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新定位发挥新作用 共圆中国梦

2013-11-11 11:1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网

    湖北省当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卢 景

    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中国梦”,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勇于担当,创新履职,以为立位,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三个意识”,处好“三个关系”,精准定位人大工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作目标,转换思想观念,强化“三个意识”,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精准把握“凝心聚力,创新履职,谋略同向,依法推动”的人大工作定位,积极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正确处理人大与市委的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常委会在行使各项职权过程中,既要自觉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又要注意把握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把市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人大肩负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任。“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工作方式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实施,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形式和范围,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汇报和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等形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大常委会要以提出意见建议或作出决议决定的形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又要进行换位思考,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要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把监督、支持、促进融为一体,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发展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人大工作只有积极融入发展、推动发展,才能保持生机与活力。我们要自觉将人大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讨论决定事关全局、长远和根本性的重大事项,把市委的决策变成人民的意志。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市委常委和“一府两院”相关领导列席主任会议,围绕市委总体工作思路,共同研究、完善,科学制定出了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使人大工作计划与市委的工作思路合拍,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合力。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把“二线”当 “一线”,积极主动地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洪流。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与联系企业、联系重点项目建设、牵头指挥协调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积极投身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业,让全市的每一项重大经济活动、每一个重点项目建设、每一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都有人大的监督与支持,都有人大代表的智慧和付出,为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坚持依法办事,使好“三项权力”,建设法治当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使好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全面推进“法治当阳”建设。

    (一)依法行使好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手段。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敢于并善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研、论证等一系列有助于正确决策的制度和程序,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重大事项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人大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不仅能调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促进国家机关高效运转,还能有效地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监督工作中,我们要突出“三个重点”,讲求工作方法,注重监督实效。一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监督。根据《报告》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关注发展作为我们重点监督的范畴之一。今年,我们重点关注城区骨架拓展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把“拓展城市骨架、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纳入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一号”议案进行督办,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力促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加快步伐;关注化工产业发展情况,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以化工产业为重点的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当阳化工产业及其他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关注水利设施建设,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推进全市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监督当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查监督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在实施过程中,全方位进行跟踪审查与监督,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围绕法制建设开展监督。《报告》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关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我们的重点之二。今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拟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报告。三是围绕民生开展监督。《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所以关注民生问题是我们的重点之三。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环境改善;对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视察,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2013年政府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让广大市民共享当阳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人大代表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行使好任免权。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利于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忠实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做人民的公仆。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了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成员,把既得到市委组织部门信任、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并加强对选任干部的监督,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监督之下,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三个作用”,不断加强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依靠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引导,搭建好“三个平台”,发挥代表“三个作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一是搭建主题实践活动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人大代表代表着各个阶层利益,在人民群众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其一言一行,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那么,如何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呢?这就需要我们为代表搭建一个主题实践活动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我们就可以倡导各级代表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从而在代表中形成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促发展的热情和力量,最大限度的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上来。今年,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创一流,展风采,促跨越” 主题实践活动,该活动以“凝民心、汇民智、聚民力、促超越”为主线,以推进“五个当阳”建设、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市为主题,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为主攻方向,通过采取“七进七访”、“三同四责”、“三创三先”等活动形式,充分展现人大代表激情奋进的精神姿态和实干兴业的时代风采,形成推动当阳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搭建代表议事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发展中的出谋划策作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最有影响力的一种方式。我们要采取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视察活动,拓宽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导人大代表为社会发展献言献策。

    三是搭建代表联系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代表、召开座谈会、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办法,多形式、多层面地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支持代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社会各阶层的意见、愿望和呼声及时反映上来,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宣传到群众中去。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四大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大精神给我们各项工作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完善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使人大工作更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力戒形式主义,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科学、勤政廉洁、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注重对人大干部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的干部队伍。今年,我们在按计划组织人大干部市内学习的同时,还精心挑选和组织了第二批人大干部赴北戴河学习。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要求,把今年定为“制度建设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工作实践,借鉴外地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修订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新制定工作制度10项,修订工作制度3项,沿用工作制度13项,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常委会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和促进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