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 汤敏
“一带一路”是新常态下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战略, 是打造中国与相关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繁荣大构想。同时,它也是带动中国西部开放,解决中国的区域间发展差距问题的大战略。因此,“一带一路”,实际上是统筹改革、开放的全新战略,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龙头”。
然而,还应该看到,“一带一路”将深入安全高风险,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地缘政治复杂的多个区域。 同时, 它还是在企业准备严重不足,但又不得不快速走出去的形势下进行的,风险很大, 陷阱很多。在此, 我们特提出组合拳式地走出去方式投资方式, 发挥我们的优势, 整合各种资源,真正地实现与相关各国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命运共同体”。
为什么要打组合拳?
推动“一带一路”发展的最核心部分, 实际上就是中国企业“走出去”。 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一方面,我国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资源,仅靠国内供给已经远远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工资的不断上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国内很难赚到利润,不得不走出去寻找机会。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很强,国外的需求也很大,也有一部分企业从早期的工程承包,到现在的带资参与国外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很可能要超过外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 而且今后每年还以15%、20%的速度在快速增长。我们预计到2020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规模要高达2700亿美元。在十三五末,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要超过一万亿美元,其中在 “一带一路”上的投资将会占很大比例。
如此大规模的对外投资,风险不可低估。其中最大的风险在于我国的企业准备不足。我国的民营企业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在国内受政府细心保护的,有时是扭曲的环境下表现不错。但到国外竞争的环境中运行起来就有很大的困难。 一些企业简单地把在国内的那一套搬到国外去,自然会碰壁。近年来,国内企业的恶性竞争模式也蔓延到国外,同一个项目,同一个领域,经常出现几家中国企业同时竞标,不断降价,造成恶性竞争。
另一个问题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局动荡,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投资企业经营困难,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在一带一路上,特别是在一“带”里,往往还涉及到特别复杂德尔民族、宗教矛盾。而中国企业对国外环境、法律、社会、文化了解不够,风险判断能力差,投保政治风险的意识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发布的《中国企业国际化报告(2014)》蓝皮书称,2005年至2014年期间发生的120起“走出去”失败的案例,其中25%的案例失败是因为政治原因所致,有8%是在投资审批上因东道国反对派的阻挠导致失败;有17%的是在运营过程中因东道国的政治动荡、领导人更迭等原因遭遇损失。
另外,企业国际化经营和管理的专业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内部管理机制跟不上。政府的有关部门经验也不足,对我国企业保护不够。从多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年检的情况看,国内企业“走出去”总体盈利情况并不理想,盈利能力不强,亏损企业家数比较多。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单打独斗式地走出去,风险极大。而把企业组织起来,抱团取暖式地走出去,再通过在当地建立工业区,再与我国参与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合,组合拳式地走出去方式投资方式,就能发挥我们的优势,整合起各种资源,真正地实现与相关各国互利共赢的局面。
如何打好组合拳?
要真正发挥好在“一带一路”上的投资组合拳效应,我们需要有一系列开拓性的政策协调与实施措施。
首先,规划要先行。组合拳式地投资需要很好地规划,把投资的各个组成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考虑与投资接受国一起,成立规划编制小组。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定要建立有效的“一带一路”政府间的合作与协调机制,尽快推出一批“一带一路”投资项目清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发展水平差异大、利益诉求很不同,应尽快制定以双边为主,多边为辅的操作性强的政府间交流机制,争取我国的对外投资方向与项目与各国实现项目合作和战略对接。
再者,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帮助沿线国家改善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资源的合作开发、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等一揽子安排,推动亚欧经济一体化。在一路一带上,需要港口、铁路、公路、油气管道,电力通道、通讯等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 这些领域恰恰又是中国的强项。这不但在于我们有很强的土建与设计能力,还包括我们有强大的融资能力。带资参加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各国是非常欢迎的。根据在我们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经验,基础设施投资回报都是相当稳健的,而且能产生很多的附加的、溢出的效果,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第三,跟一般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不一样,我们的对外投资除了基础设施后,还可以有其它的产业投资同时跟进。有了基础设施,产业进去就容易发展,反过来,有了产业进去,基础设施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才能还得起建设的钱,发挥其经济效益。中国正处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的外迁的时期,把一部分产业移到“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去,把我们相对比较成熟的工业,像核电、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产业都可以作为我们到国外投资的强项。
第四,把建设境外工业园区作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抓手。据商务部统计,截止到2014年6月,我国已在世界各地界定了80多个境外工业园区项目,在13个国家投资已经建设了16个境外经贸合作区,364家入区企业累计投资39亿美元,累计创造了157.5亿美元的产值。但是也应该看到,也有一些工业合作区的开发并没有取得预想的进展。有的无法完成拆迁、或基础建设缓慢:有的因安全局势建设陷入停滞;有些已开始运营的园区规模也难以扩大。为此,应加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成立更高级别和层级的政府境外经贸合作区管理机构, 整合外交资源,积极主动地通过外交手段解决投资和贸易摩擦问题。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协助企业“抱团出海”, 让本地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抱团向外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并与承接国政府合作,组织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一起走出去。
第五,在“一带一路”上,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很多区域的、多边的、双边的合作机制。笔者在亚洲开发银行工作了很长时间。早在1990年初的时候,亚行就开始推动各种各样的亚太经济合作形式,如大湄公河三角区,中亚经济合作区等等。在过去的20多年里做了很多的铺垫。 各国互联互通的概念,亚太经济合作的理念都已形成了,很多的项目都已经有了初步的设计。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与国际机构合作,通过“一路一带”把已经形成的亚太经济合作推到更高的层次上。
最后,要积极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框架。“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当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备。以这两大机构为投融资平台,去搭建更加开放的多元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框架。有关部门应该支持“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推出地方版丝路基金,并出资成立其他类型基金。鼓励国内银行与金融机构到“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还可以发行长期债券,特别是动员更多的私人部门的资金以PPP模式投资。还可以通过国际金融组织中长期贷款、外国ODA、以及“联合融资”方式予以推进。
最后,要提高走出去企业环保意识与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行为。将环境影响评价、协议保护机制、生态补偿(生态服务费)和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其中;倡导企业树立环保理念,尊重东道国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保障劳工合法权益,实现自身盈利与环境保护“双赢”;投资合作项目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环保方面的许可,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达标排放、环保应急管理等环保法律义务;鼓励企业与国际接轨,研究和借鉴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采用的环保原则、标准和惯例。
作者简介:
汤敏,男,汉族,1953年12月生。广东广州人。无党派人士。国务院扶贫办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曾任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副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长期从事宏观经济研究。2011年2月被聘任为国务院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