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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不能再任性了!

2015-01-11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个人坏习惯 安全大隐患
车窗抛物,不能再任性了!(微调查)

    本报记者 刘洪超 叶琦 白皓元

  像往常一样,林汉武夫妇清晨就开始了自己一天的工作,负责怒江北街和千山路路口的环卫清扫。然而当夫妇两人在清理车窗扔出来的烟头时,不幸被一辆私家车撞了,林汉武死亡,妻子重伤。这是2014年6月发生在沈阳的悲惨一幕。酿成惨剧的祸首,就是车窗抛物。

  记者在沈阳、合肥、哈尔滨等地调查发现,虽然各地都有相关规定,但车窗抛物仍屡禁不止。

  引发事故:险情惨案屡发生

  据沈阳市于洪区城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至11月,该区下属的环卫所中,因车窗抛物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有16起,造成两名环卫工人死亡,15名环卫工人受伤。沈阳市交警大队的刘警官表示,前方行驶车辆抛出杂物后,后车司机无法辨别,如选择紧急变道或刹车,都易造成碰撞和追尾事故。

  “现在很多司机都有边开车边抛物的坏毛病。”合肥市民黄女士说,她就遭遇过前车饮料瓶直接砸到自己车挡风玻璃的情况。

  “我们都按要求穿戴作业服装、使用安全锥警示车辆,但还是防不胜防。有一次我就差点被卷进车底了。”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卫工人赵喜蓉说。

  道里区环卫工人邹秀燕很无奈:“我们就是吃这口饭的,路上有垃圾必须得捡,有时候为了捡路中间的垃圾,要等上七八分钟才行,车太多了,不好过。”

  加强监管:处罚措施要落地

  “原来也没有这意识,大家都从车窗往外扔垃圾,我也没当回事,后来被处罚了一次,接受了教育,才认识到这事挺大。”哈尔滨市民张先生说。他曾因在哈尔滨司徒街与珠江路交会处向车外扔饮料瓶被拍客举报。

  沈阳市环卫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窗抛物屡禁不止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机动车未自行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行驶过程中的垃圾无处存放;机动车驾驶人缺乏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意识等。

  董师傅在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休宁路上干了五六年的环卫工人。“从车里往外扔垃圾的情况到处都能见到,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的时候,装早点的包装、塑料袋、烟头、水果皮最常见。”在董师傅看来,往车外扔垃圾已经成了不少人的习惯,“加大处罚非常有必要”,而且处罚措施要落地。

  长期治理:社会监督须跟上

  沈阳市环卫处数据显示,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撒的垃圾污物中,烟头(烟蒂)占85%以上。

  沈阳市开展“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活动以来,2013年共抓拍到5962件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其中719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2014年,截至10月底共6922件,其中548件予以曝光。

  在合肥,截至去年11月17日,举报车窗抛物的总数已达到153起,已核实的有效举报案件为79起,另有超过30起正在核实中。

  对于曝光车辆,哈尔滨市城管办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车外抛物曝光车辆所有者信息,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章行为人予以每次200元上限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违章车辆锁档。

  【编后】车窗抛物,看似保持了自己的清洁,其实弄脏了环境,拉低了素质,是不文明的陋习,也违反了相关法规。文明,既浸润于道德的灌溉,也植根于法治的土壤。双管齐下,久久为功,让车窗抛物不能继续任性!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11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