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需要 反映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历久弥新(权威论坛)
1954年6月,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为内容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中国与印度和缅甸相互关系的准则分别写入中印、中缅联合声明。60年来,由三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国与国之间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公认准则。日前,在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举办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60周年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在各国相互依存、世界多元多样的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与时俱进,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提出背景
突破意识形态束缚,改善中国周边环境,给世界处理争端提供了很好的先例,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章百家(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新中国成立之前,国家领导人就已经开始讨论新型外交关系。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中提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新型外交关系的基本归纳,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理念。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外交方面发展中国家共同遵守的理念,它与西方的国际法体系是有差别的。对中国外交来讲,它是突破西方国家遏制与封锁的重要武器。
新中国成立后,国际形势不容乐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周边环境,特别是跟印度、缅甸的关系。印度总理尼赫鲁当时说,印中在国际形势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给世界处理争端提供了很好的先例。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突破了意识形态的束缚,也突破了两个阵营的界限。它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拓展,最开始适用于处理同周边国家的双边关系,逐渐发展成为不同性质的国家交往的准则,影响巨大。苏共二十大时赫鲁晓夫的报告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希望美国和苏联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两国关系。这很好地说明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当时的影响。
上世纪50年代中期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与波折,作用也大打折扣,但总体来说,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利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了与周边国家的边界问题。改革开放后,我们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国家的外交理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没发生改变。
马小军(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当时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中国、印度与缅甸都是新兴国家,都曾长期遭受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压迫,都为了争取自由和独立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那时的中国刚刚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印度和缅甸刚刚结束英国的殖民统治,在建立新的国家后,都面临着相似的发展任务。这些亚洲全新的国家因为地缘政治关系以及对和平发展的诉求坐在了一起。这些国家对国际法是陌生的,对当时国际关系体系也是陌生的,都渴望建立新的规则,渴望建立没有殖民体系的新亚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发表了联合公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在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协定说:“基于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及和平共处的原则,缔结本协定”。
6月3日,中印两国政府均批准了上述协定。这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中印达成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两国总理同意这些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历史意义
国际关系史上的伟大创举,概括了新型国家关系的本质,奠定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
王帆(外交学院副院长、教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家外交道德准则,是外交实践的重要行为指南,应该是一个永恒的法则。从理论上划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属于理想主义,是“应然”的问题,不完全是“实然”问题,是中国等东方国家对世界的重大理论贡献。从现实意义上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的精髓,目前国内尚无准则可以突破这五项准则。这五项准则也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是中国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丰富和发展。
五项原则虽然不是全新的概念,但是在内涵上却做出了新的发展。例如,西方国家虽然很早提出了“平等”的概念,但在具体操作中并没有把很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平等”是不分国家大小、强弱一律平等,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逐渐成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
李宝俊(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含三个核心内容:第一,尊重不同国家的属性;第二,弘扬平等的理念;第三,倡导国家之间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经问世,新中国外交局面为之一新,使中国赢得了周边国家的信任,改善了中国的周边环境,打破了美国对中国的政治孤立与经济封锁,为新生的中国拓展了外交空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已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
章百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具有政治意义,也代表了东方国家的智慧与贡献。虽然有些原则是从西方国家那里采取了“拿来主义”的方式获得,但是亚洲国家却对这些原则做出了新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儒家文明、佛教文明中的智慧观以及东方国家近代以来的经历与追求。所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既是中国的,也是亚洲的,更是世界的。
亓成章(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团结进步,一经推出就成了广大亚非拉国家反抗殖民统治、反对压迫、争取独立的有力思想武器。进入新世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依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实现和平发展的有力武器。
韩保江(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所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维护新生政权稳定的必要举措。新中国刚成立,百废待兴,国际环境也十分恶劣。60年来,从刚开始的四面楚歌到现在的“北京共识”“中国模式”举世惊叹,中国变化巨大。和平是我们最大的诉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发展的必需。我们今天和平崛起需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维护和平的国际环境,同时也可以通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阐述我们的价值观。
国际环境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国际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依然存在,国际规则制定进入新的大发展时期,西方国家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新兴市场国家也在努力竞争,呈现出多方角逐的局面。新的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仍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处理国际关系,判断重大国际问题中的是非曲直,就显得格外重要。
马小军:邓小平在1974年联大特别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当建立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反对任何国家违背这些原则,在任何地区建立霸权和势力范围。”1988年12月21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再次谈到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问题。他说:“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那么应当用什么原则来指导新的国际关系呢?”“我认为,中印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经得住考验的。”历史一再证明,凡是坚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国家,都能实现和平发展,凡是违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会走向摩擦、冲突甚至战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树立了正义的旗帜,维护了和平发展的事业,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左凤荣(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不久, 1954年10月,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访问中国。当时,中苏两国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双方发表的联合宣言中也写进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但是当时的苏联把党际关系——服从与被服从——运用到了国家关系中,这违背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亚洲,中国是最强大的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其他国家对中国疑虑重重,怀疑中国会和苏联一样推广自身模式。但是中国一直坚持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在1956年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高翔(中联部《当代世界》杂志社副社长):中共十二大以后,邓小平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国共产党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中共十三大后这四项原则的适用范围又扩展到和中国共产党交往的所有政党,党际交往不断调整,不断进步。1989年戈尔巴乔夫访华,两国发表公报,把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关系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之上。
当代价值
人类面临着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的需要,和平共处才能将差异性转化为共同发展的动力
董漫远(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当前,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我国是目前世界大国中唯一没有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国家。近几年来,岛屿主权、海洋权益也面临挑战,各种版本的“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西方有些国家运用民主、人权、舆论自由等对我国内政进行干涉,有些西方国家对“三股势力”持双重标准。这些困难和挑战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共同面对的。
高翔:今天,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旧存在,人道主义干涉屡见不鲜。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中国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有着很大益处。
韩保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理念,从理念到实践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天有些国家的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际上不同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斗争依然不息。说到底,国际政治还是看综合国力的较量。如果心脏不足够强大,就不能把血液供到末梢,即便有血管,依然会堵塞。我们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为我们的国内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亓成章: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血液。积极运筹大国关系,提出构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为中美关系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推动两国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亲、诚、惠、容”理念和一带一路构想,全面拓展与周边国家友好合作关系;着力提升同发展中国家合作水平,坚持做发展中国家同甘共苦的好兄弟、平等合作的好朋友、共同发展的好伙伴,并提倡新型义利观,有原则、讲情谊、讲道义,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多予少取……这些理念都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与发展。
刘建飞(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利于进一步践行与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类面临着共同生存、共同发展和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问题的需要。今天的中国虽然在外交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需要认清自己的根在哪里,我们依然需要发展中国家的支持,需要周边国家的依托,我们依然要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着维护和平、追求独立、反对干涉的普世价值。新形势下我们依然要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特别是西方搞颜色革命、和平演变时。我们要坚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恪守平等,求同存异,进而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我们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军事结盟对抗,倡导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多元共生、包容互进的文明观,尊重和维护世界的多样性,倡导不同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的国家之间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尊重各国人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权利。要将世界各国的差异性转化为发展的动力,推动不同文明之间相互学习交流。
董漫远:要在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过程中实现我国发展目标。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时也要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发挥大国作用,用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奉献来强化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集体认同。我们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和共同追求,反对损人利己的做法,照顾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诉求,努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区域或全球经贸体系,扩大新兴市场国家的国际话语权,维护和促进开放性世界经济。
罗建波(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中国外交室主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外交经历了三个阶段:1949—1979年,是主权维护型外交阶段;从改革开放到今天,是经济发展型外交阶段;现在开始步入的新阶段是大国责任型外交阶段。大国责任型外交,一方面要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另一方面要努力提供国际需要的公共产品。在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与国际机制变革时,要倡导各国积极协商、共同制定国际规则,切实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扩大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中国积极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国家不分强弱贫富大小一律平等,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维护正义,维护二战成果,绝不允许开历史倒车。在坚持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要求的基础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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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9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