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平)“东家聘女,西家生娃,今天买楼,明天搬家;别问什么事,给信就得花,家底要随空,春播要抓瞎。”这是笔者在辽宁农村听到的一则民谣,透露出农民面对泛滥的人情消费的无奈。
某县搞了个调查,一村民组共60户村民,一个月内有42户借各种名义办了宴席,其他18户也在准备办。不少农户年均收入也就三四万元,一年光“随份子”就得两万元。农村社会作为乡土传统的载体,重视礼尚往来属情理之中,而且生活富裕了,人情交往随之增多也未尝不可。但交往归交往,钱财、礼物只是一个载体,不能替代情谊交往本身。参军、升学,搬家、开业,出院、病故……名目繁多的人情由头,远远超出农民的亲情交流和社会交往需要,由此衍生的经济负担和生存压力,无异于农民小康路上的拦路虎。
八项规定实施一年多了,奢侈浪费之风大大收敛,社会风气为之一振。相比而言,农村社会风气的扭转则有点滞后,移风易俗任务仍很艰巨。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当率先垂范,树立勤俭办事的文明新风,带动民风净化。同时,也要发挥好村规民约监督小组、红白事宜理事会等农民自组织的效能,让农民在自我管理中,让人情消费回到正常、轻松的轨道。
本报沈阳5月18日电 (记者何勇)一个村民小组60户,3月份有42户以各种名义置办了酒席,另18户正在筹备,这是辽宁省中部某县纪委调研发现的;一个山区农民家庭年收入仅2万元,2013年人情随礼9600元,这是记者采访遇到的。
大操大办、人情随礼风引起辽宁省委的高度重视。为了正党风、带民风、树新风,5月12日,辽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人情随礼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注重解决农村随礼风泛滥问题;特别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嫁事宜要实行“双报告”,事前事后都要报单位领导批准。
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反腐治奢、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后,辽宁着力解决人情随礼陋习,规范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婚丧喜庆逢事必办,生日、升迁、升学、生子、乔迁、生病、开工、开业等名目繁多;有的宴请化整为零,分期分批次、多地点举办,有的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人情消费愈演愈烈,互相攀比之风盛行,搞得人人疲惫、苦不堪言,既败坏了社会风气,又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
记者了解到,尤其是在农村,农民深受大操大办之苦却不得不参与。前不久,记者在辽宁沿海某县采访了农民翟国玲,听他倾诉农村人情消费、大操大办的危害。他家里有三个账本,一个是普通日记本,记载着近5年来家里的随礼情况,内容包括随礼事件、对象、缘由和金额。另两本是“礼用账簿”,上面分别记载着2012年老母亲办80大寿、2013年老父亲去世的收礼情况。“5年下来平均每年随礼金额约为9000元,随礼份数约为60份。”翟国玲算了笔账。
随出去的钱多,为保证不亏本,农村群众只好利用一切机会办酒席:父母大寿、新生儿满月、孩子上学、参军、盖房子、买房子、订婚、结婚……甚至孩子留辫子(农村一种风俗)都要大摆酒席,理由五花八门。愈演愈烈的人情消费,让农民不堪重负。记者采访中,许多人呼吁赶快治治农村的这股不正之风。
辽宁此次整治明确规定:尊重传统习俗,可以从简操办婚丧事宜,但应控制宴请规模,不准借机敛财;抵制不良风气,禁止操办和参与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宴请活动;严守廉政准则,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取财物;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使用公车或用公款、公物送礼。
辽宁规定,党员、干部办理婚嫁丧葬事宜要实行“双报告”:10个工作日前,当事人要将有关情况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事后10个工作日内,当事人要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有关事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或事后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查。
针对农村随礼风泛滥问题,辽宁要求通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党员、干部签订带头抵制陈规陋习承诺书,向群众发倡议书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群众走出人情随礼“怪圈”,树立文明新风。
“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管辖范围内问题突出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辽宁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9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