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后5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将成为未来5年改造的重点和难点。
2004年,辽宁等省份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2008年以后,全国范围开始陆续推进各类棚改。截至2012年末,累计解决了1000万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新一轮的棚户区改造将如何进行?棚改中遇到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核心观点】
观点一:
棚户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
观点二:
棚户区改造仍面临资金缺口大和拆迁难问题,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改造规模与实际需求脱节的现象。
观点三:
允许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
一问 上轮棚改成效多大
2008—2012年,累计开工1260万户,基本建成750万套
在我们的城市、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住着低矮潮湿的棚户,有的没有厨房、厕所,有的只有上水、没有下水,有的结构简陋、安全堪忧。
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是党和政府多年的努力方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棚户区改造一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
改革开放后,部分城市对棚户区进行过一些改造。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始于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之后,全国不少地区也陆续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
2008年四季度,中央决定把棚户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范围,启动了对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的改造。2010年,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2012年,在推动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又将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纳入改造范围。
2008年至2012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共开工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的40%,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750万套。
截至2012年末,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累计解决了1000万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力地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了城镇化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棚户区改造要完成的首要任务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他说,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棚户区改造的大规模实施,改善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问 1000万户怎样安排
城市800万户、工矿90万户、林区30万户、垦区80万户
改造棚户区1000万户,具体将怎样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先改造成片棚户区、继而再改造零星分散棚户区的原则,2013—2017年我国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包括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30万户、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
分年度来看,2013年已安排改造各类棚户区304万户,包括城市232万户、国有工矿(含煤矿)17万户、国有林区(场)18万户、国有垦区37万户,占2013—2017年改造计划1000万户的30%,占2013年630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的48%。
同时也要看到,今后几年我国棚户区改造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是资金缺口大。今后要改造的棚户区多在中西部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且大多数位置偏远,商业开发价值低,实施改造很难实现资金就地平衡。加上棚改项目吸引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的水平普遍不高等因素,各地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缺口普遍较大。
拆迁难也成为各地普遍遇到的大难题。有些棚户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改造时涉及征地和农民安置,要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棚户区居民愿意并支持改造,但也有一些居民趁机多要些利益,推高了改造成本,影响了改造进度。
此外,各地棚户区改造规模与实际需求出现脱节现象。中西部地区及不少市县,由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值较快,改造积极性高,这几年较大规模地实施了各类棚户区改造,甚至导致公共财政负担过重。与此相反,东部地区特别是一线城市,由于征收补偿压力大等原因,棚户区改造面临的困难很大。
三问 政策支持重点在哪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信贷、债券支持
该负责人介绍,棚户区改造总的政策导向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住户参与”。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允许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
在未来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中,总体政策思路没有大的改变。针对棚改面临的难题尤其是资金难,政策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首先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这几年,中央逐年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到2012年底,共安排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补助资金1500多亿元。
未来中央及省级财政还要加大补助力度,特别是要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方的棚户区改造给予倾斜支持。地方各级政府也要积极筹集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除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还应有效利用中央代发地方债券、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等资金筹集渠道。
财政之外,还要强化信贷、债券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同时,通过完善政策体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为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