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充分人权孜孜以求,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不断提高,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水平的提高更加突出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被称为“国际人权宪章”三大支柱之一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将工作权、基本生活水准权、社会保障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和文化权等统称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中国人权事业快速进步。拿今天同5年前相比,可谓突飞猛进。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横扫全球,中国经济却持续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8%、9.9%。全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年均增加就业1100多万人。健康权进一步改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受教育权空前提高,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民众的人权意识和观念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和加强。“尊重和保障人权”上升为宪法原则、国家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执政理念。执政党、政府和普通民众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空前提高,这对人权事业的正面促进作用无可估量。
中国政府对生命权、生存权的重视和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每遇到自然灾害时,党和国家领导人立即在第一时间发出救助指示,并常常亲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挽救生命。即使身处海外,中国公民也能感受到来自祖国的关怀。2011年利比亚局势动荡之际,中国政府在短短12天内从利比亚撤出35860名中国公民。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走到哪里,中国政府的保护就覆盖到哪里,服务就跟随到哪里。
中国制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各项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着力点都是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利益。科学发展观强调和谐发展,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国家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给人民带来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切实改善了人权,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人权的实现,除思想政治保障外,还必须有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新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均致力于保障人权。惠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改革不少。例如,国家通过了物权法,首次明确“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出台了保护农民权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取消了农业税,增加了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的补贴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有效保障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保障人民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当前,中国正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建设,均与人权保障密切相关。中国人权建设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同步前行。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水平必将进一步提升。
(作者为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前驻印度尼西亚大使)